北京白癜风最好治疗方法 http://www.zgbdf.net/m/一、幼儿入园办理
事项名称:幼儿入园办理
设定依据:《幼儿园工作规程》中第二条“幼儿园是对三周岁以上学龄前幼儿实施保育和教育机构”;第四条“幼儿园适龄幼儿一般为3周岁至6周岁”,《辽宁省学前教育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学前教育,是指对三岁以上学龄前儿童进行保育和教育”等规定,结合幼儿身心发展特点,幼儿一般在三周岁可以入园。
申请条件:3周岁至6周岁适龄幼儿
办理材料:户口本
办理地点:家长自主选择的幼儿园
办理机构:无
收费标准:无
办理时间:见幼儿园通知
联系家长与自主选择的幼儿园联系
办理流程:家长可根据报名幼儿园的要求直接到选择的幼儿园报名登记。
二、义务教育阶段小学入学办理
事项名称:义务教育阶段小学入学办理
设定依据:按照义务教育法的规定,当年秋季开学前年满六周岁的学龄儿童按照居住地和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的学区实行免试就近入学。
申请条件:年满六周岁的学龄儿童
办理材料:学生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屋产权证、户口簿以及户口簿学生一页复印件(学校核实学生实际居住情况)。因贷款购买住房而暂无房屋产权证者,须依据学生家长购房合同、商品房交款专用发票、贷款保险单、完税凭证等材料原件。无房屋产权证者,须依据学生家长租赁住房登记备案的信息(《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及《房屋信息查询表》)。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入学时,除以上证件,还要依据家长有效的《朝阳市居住证》等材料原件。非本市户籍儿童少年入学时,除以上证件,须提供家长有效的《朝阳市居住证》等家长在本市工作或生活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办理地点:实际居住地的学区内学校
办理机构:双塔区教育局
收费标准:无
办理时间:见小学报名通知
办理流程:家长按照居住地和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的学区,持上述材料到学区内学校报名。家长依据相关证件认真填写教育部统一印制《学生基本信息表》,要求字体工整,字迹清晰,易于辨认(学校将学生家长填写并签字确认的《学生基本信息表》和户口簿学生一页复印件作为学籍档案,永久存档)。学校将学生基本信息上传到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申请学籍号,完成小学一年级新生在学籍系统建立学籍工作。
三、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转学、休学和复学办理
事项名称: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转学办理
设定依据:《朝阳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办法》
申请条件:①义务教育阶段在籍学生;②只能转入有空余学位的初中。
办理材料:《朝阳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转学联系表》、《居民户口簿》(居住证)、《房屋所有权证》(购房收据、购房合同)。办理转学需注意以下事项:县域内原则上不予转学,休学期间不予转学。需符合《《辽宁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规定。
办理地点:拟转入学校
办理机构:市教育局
收费标准:无
办理时间:10个工作日
办理流程:学生家长持上述材料向转入学校提出转学申请;转入学校同意接收将相关证明材料上传至学籍系统发起转学申请;转入学校主管教育局同意接收并在学籍系统核准通过;转出学校同意转出并在学籍系统核准通过;转出学校主管教育局同意转出并在学籍系统核准通过。
事项名称: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休学和复学办理
设定依据:《朝阳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办法》
申请条件:学生因身体状况或其他特殊原因无法坚持正常学习,可以申请休学。学生休学期限一般为1学年,休学期满仍不能复学的,可申请延长1年(毕业年级下学期一般不办理休学手续)。休学期满或休学期未满申请复学的学生,经学校和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分别核办后可以复学,编入休学时的年级就学,也可根据学生本人及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要求和学生的实际学力,编入相应年级就读。因病休学的学生复学时应提供康复证明。未申请复学的,学校应通知学生或其父母、其他法定监护人办理复学手续。学生休学期间学校应为其保留学籍。
办理材料:①医院证明、病历及医疗收费收据等;因其他特殊原因休学的,应提供有关证明材料;②学校认真核实学生休学条件及相关证明材料;③对于同意休学的,学校通过学籍系统发起休学申请(需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原件的电子照片);不符合条件的,由学校做好解释工作;④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在学籍系统中核办;⑤教育部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系统电子备案。休学期满后,应出具康复证明,学生可以申请复学,流程与休学相同。
办理地点:休(复)学生所在学校及主管教育局
办理机构:市教育局
收费标准:无
办理时间:(法定假日及暑假期间电子学籍系统升级除外)周一至周五正常工作日
办理流程:
四、中等职业教育学校报名办理
事项名称:中等职业教育学校报名办理
设定依据:《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教职成[]7号)
申请条件:凡完成国家九年制义务教育,具有初中毕业或同等学力及以上文凭的应、往届毕业生,符合本市中等职业学校入学有关要求的,均可报读我市中等职业学校。
办理材料:初中及以上毕业证书或同等学力毕业证书、身份证、户籍簿,按学校有关要求,直接到个人自愿就读的中职学校报名。
办理地点:全市各中职学校
办理机构:就读学校招生办
收费标准:对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已实行免费入学(民办中职学校收免费补助差额部分),另学校收取住宿、教材、服装等费用。
办理时间:在开学15天内到学校办理报到、入学手续。
联系见就读学校招生办通知
办理流程:新生持初中及以上毕业证书或同等学力毕业证书、身份证、户籍簿,按学校有关要求到学校报到。
五、高中教育阶段学生入学、转学、休学办理
事项名称:高中教育阶段学生入学办理
设定依据:《辽宁省普通高级中学学生学籍管理规定(试行)》
申请条件:考生在学籍所在初中报名,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初中升学统一考试。
办理材料:由市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部门批准、普通高中发放的录取通知书。
办理地点:各普通高中
办理机构:市教育局
收费标准:无
办理时间:开学后两周以内
联系各普通高中
办理流程:初中毕业生须持由市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部门批准、普通高中发放的录取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内到录取学校办理入学手续。开学后两周内不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因故不能如期办理入学手续者,须由家长或监护人持有关证明向学校申请延期办理入学手续。学生入学后一个月内,学校将学生名单报市教育行政部门取得学籍,市教育行政部门再将学生名单报省教育厅备案。
事项名称:普通高中学生转学办理
设定依据:《辽宁省普通高级中学学生学籍管理规定(试行)》
申请条件:普通高中转学要符合省教育厅关于户籍、转学时、间节点、班额、高考等有关规定。普通高中学生跨省跨地市转学坚持同级同类互转的原则。毕业年级最后一学期,原则上不予转休学。同城内各学校之间原则上不允许转学。
办理材料:转到外省的普通高中学生,由原就读学校出具转学证明、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批,报省教育厅备案。转入我省的普通高中学生,学生或家长持原就读学校出具的经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转学证明与转入地户籍迁入证明,到迁入地市教育行政部门办理转入手续,经转入地教育行政部门核准并安排学校,报省教育厅备案。
办理地点:各普通高中
办理机构:市教育局
收费标准:无
办理时间:每学期开学第一个月受理,毕业年级最后一学期不受理转学。
联系各普通高中。
办理流程:自年秋季开学起,凡办理学生异动手续的,由所在市、县(市)普通高中学籍主管部门办理,以市教育行政部门为主,实施信息化管理。转到外省的普通高中学生,由原就读学校出具转学证明、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批,报省教育厅备案。转入我省的普通高中学生,学生或家长持原就读学校出具的经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转学证明与转入地户籍迁入证明,到迁入地市教育行政部门办理转入手续,经转入地教育行政部门核准并安排学校,报省教育厅备案。
事项名称:普通高中学生休学办理
设定依据:《辽宁省普通高级中学学生学籍管理规定(试行)》
申请条件:学生因病不能继续学习,可以办理休学。
办理材料:学生因伤病需要休学,由本人向学校提出书面休学申请(本人和家长签字),提供县级(含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诊断证明,经学校审核,报市教育局批准后,方可休学。休学期限为一学年,连续休学最多不超过2学年。
办理地点:各普通高中
办理机构:市教育局
收费标准:无
办理时间:无
联系各普通高中
办理流程:①学生监护人持休学材料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②学校审核材料合格后,在全国学籍信息系统上上传学生休学申请;③市教育局在全国学籍系统上核办休学申请。
六、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办理
事项名称: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办理
设定依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国发[]15号)
申请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职业限制均可报考自学考试。
办理材料:有效的居民身份证;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电子证件照片(上传要求:近期、蓝底、免冠,JPG或JPEG格式,大小不能超过40k、不能小于15K(高x宽为48x33mm);辽宁省内常用的手机号;准考证号码。
办理地点:朝阳市双塔区凌河街四段号
办理机构:朝阳市教育事业发展中心(招生办)
收费标准:理论课每科报考费45元,实践课每科报名费5元,考试费直接交到主考院校(费用不等)。
办理时间:新生注册、课程报考一般为1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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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新生注册流程:①信息填写②信息提交③生成注册流水号④现场确认⑤生成准考证号课程报考流程:①考生登陆②选择专业③选择课程④确认报考信息生成订单⑤网上支付
事项名称: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报办理
设定依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国发[]15号)
申请条件:符合下列条件考生可申请办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完成所报考业同一层次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完成所报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实习、实践等实践环节的考试,并取得合格成绩;完成所报专业规定的毕业论文、课程设计、综合考核等,并取得合格成绩;符合免考规定,办理免考手续并取得免考证书;年之前所有考试科目没有违纪行为。
办理材料: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及作为添加依据的相关材料原件。
办理地点:朝阳市双塔区凌河街四段号
办理机构:朝阳市教育事业发展中心(招生办)
收费标准:按《关于发布全省教育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通知》(辽财综〔〕号)和《关于我省招生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复函》(辽价函〔〕36号)收取毕业生审定费50元/生。
办理时间:每年6月和12月上旬,登陆辽宁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查询《毕业申请须知》,办理时限约60天。
来源:朝阳市教育局、朝阳微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