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健康检查的对象
(一)准备进入托幼机构和在托幼机构就读的全体儿童。
(二)托幼机构内所有的工作人员,包括园(所)长、教师、保育员、保健人员、营养炊事人员、后勤人员、班车驾驶员、门卫等。
二、健康检查目的
(一)儿童健康检查
1、入园入托体检。儿童入园入托前必须进行健康检查,以了解儿童生长发育及健康状况,早期发现传染病和其他疾病,防止传染病带入园所,同时判断其能否进入托幼机构。对患有非病理性营养性疾病的儿童及时进行管理。
2、定期体检。按要求定期做好儿童生长发育监测,以了解儿童个体生长发育状况,掌握园托幼机构群儿童群体生长发育水平,及时发现疾病和异常情况,并采取预防、矫治、干预措施,促进儿童健康成长。
(二)工作人员健康检查
工作人员到托幼机构工作前,以及工作后每年必须进行一次健康检查,以早期发现传染病做到早期隔离治疗,发现患有不宜在托幼机构工作的疾病患者不予发放《托儿所、幼儿园工作人员健康证明书》。
三、健康检查项目
(一)儿童健康检查项目
1、体格检查
(1)基本项目:包括体格测量、体表检查、脏器检查、五官检查、神经精神发育检查、骨骼检查、生殖器检查,具体项目见《托儿所幼儿园儿童健康检查表》。
(2)建议项目:疑似患有单纯性肥胖的儿童建议测量血压、臀围、腹围等项目;疑似患有内分泌疾病的儿童建议测量坐高等项目。此外在家长自愿的基础上,可建议增加钙和微量元素锌、铅等实验室检测项目和心理行为量表测定等。
2、辅助检查
(1)基本项目:视力筛查、听力筛查、智力筛查、血常规和尿常规。
(2)建议项目:诊断性智力测定、诊断性听力测定、血铅测定、血钙测定、血磷测定、血碱性磷酸酶测定、微量元素测定、血清前白蛋白测定、头颅B超、腹部B超、骨密(强)度测定、骨骼X光摄片、心理测试、气质测定、地中海贫血筛查、甲状腺功能测定,甲状腺B超、甲状腺同位素扫描等。
3、健康综合评价
检查人员根据健康检查和综合问询的结果,对受检儿童的健康状况进行综合评价。评价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p>
(1)、体格发育:根据卫生部年6月2日公布的《中国7岁以下儿童体格发育参照标准》进行生长发育评价。评价方法(略见儿科学)。根据各类常见营养性疾病(如:能量–蛋白质营养不良、单纯性肥胖、缺铁性贫血等)预防和控制工作规范中的筛查标准进行筛查;
(2)、五官发育:根据五官保健和常见疾病(如:视力不良、弱视、屈光不正、斜视、龋齿等)相关的评价标准和筛查标准,进行视力、听力和牙齿发育状况的评价,以及常见眼病、耳病和口腔疾病的筛查;
(3)、神经精神发育:根据儿童心理保健相关的评价标准和筛查标准,进行感知觉发育、动作发育、语言发育评价和社会适应性等方面状况的评价,以及常见疾病(脑瘫等)和心理问题等的筛查;
(4)、安全评估指导:针对儿童期意外伤害预防和儿童正常成长中不同年龄阶段容易发生的安全问题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