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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教育部发文校外机构不得对学前儿童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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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教育部印发《关于大力推进幼儿园与小学科学衔接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要求各级教育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持续加大对校外培训机构、小学、幼儿园违反教育规律行为的治理力度,开展专项治理。落实国家有关规定,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对学前儿童违规进行培训。小学严格执行免试就近入学,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等作为招生依据,坚持按课程标准零起点教学。

意见的出台是规范办学行为的迫切需要

教育部基础教育司有关负责人表示,促进幼儿园和小学科学衔接,全面做好入学准备和入学适应教育工作,确保儿童顺利实现从幼儿园向小学生活过渡,对其身心健康和终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是贯彻*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部署开展幼儿园“小学化”专项治理行动,要求“小学起始年级必须按国家课程标准坚持零起点教学”。

二是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的紧迫任务。长期以来,受传统文化和学制影响,幼儿园和小学分属不同学段,在课程内容、教学方式上存在较大差异,两个学段相互分离、互不衔接,很多儿童入学适应面临不同程度的困难,成为基础教育的痛点难点问题。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教学改革,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必须加强统筹协调,切实解决好幼小衔接问题。

三是规范办学行为的迫切需要。由于社会竞争的加剧,家长普遍感到焦虑,对孩子怀有过高期望。校外培训机构开展超前培训,推波助澜;一些幼儿园提前教授小学课程内容迎合家长。这些不规范行为严重扰乱了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破坏了教育生态,必须加强规范引导,确保儿童身心健康成长。

幼儿园不得布置读写算家庭作业

幼儿园满足需要的地方,小学不得举办学前班。幼儿园不得提前教授小学课程内容,不得布置读写算家庭作业,不得设学前班,幼儿园出现大班幼儿流失的情况,应及时了解原因和去向,并向当地教育部门报告。

教育部门应根据有关线索,对接收学前儿童违规开展培训的校外培训机构进行严肃查处并列入黑名单,将黑名单信息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按有关规定实施联合惩戒。对办学行为严重违规的幼儿园和小学,追究校长、园长和有关教师的责任。

一年级上学期设置为入学适应期

附件《幼儿园入学准备教育指导要点》和《小学入学适应教育指导要点》分别对幼儿园的入学准备教育和小学的入学适应教育提出了具体、可操作的指导。《入学准备指导要点》强调,入学准备教育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要渗透于幼儿园三年保育教育工作的全过程,同时,也要根据大班幼儿即将进入小学的特殊需要,围绕社会交往、自我调控、规则意识、专注坚持等进入小学所需的关键素质,实施有针对性的入学准备教育。入学准备教育应注重身心准备、生活准备、社会准备和学习准备等方面的有机融合,不应片面追求某一方面或几方面的准备,更不应用小学知识技能的提前学习和强化训练替代全面准备。《入学适应指导要点》要求,小学要强化衔接意识,将入学适应教育作为深化义务教育课程教学改革的重要任务,纳入一年级教育教学计划,教育教学方式与幼儿园教育相衔接。

小学一年级上学期作为幼小衔接适应期,实施与幼儿园相衔接的入学适应教育,合理安排一年级课程内容,改革教育教学方式,强化以儿童为主体的探究性、体验式学习,为每个儿童搭建成长适应的阶梯,帮助儿童逐步适应从游戏活动为主向课堂教学为主的转变。

改革一年级教育教学方式

针对小学做好入学适应教育,《小学入学适应教育指导要点》从教育观念到课程实施,对小学提出了系统性的改革要求,着力改变过去让学生适应学校的传统做法,强调为儿童入学适应准备好学校。主要把握四点:一是强化主动衔接。要求小学教师树立牢固的衔接意识,转变教育观和儿童观,主动了解幼儿园教育特点,积极倾听儿童需要,创设包容和支持性的学校环境。二是注重适应过渡。要求小学一年级上学期设置为幼小衔接适应期,在班级环境、作息安排等方面与幼儿园相衔接,解决幼儿园与小学教育中衔接坡度过大问题。三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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