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金融界网
作者:付一夫
本文来源“苏宁金融研究院”,作者为苏宁金融研究院消费金融研究中心主任付一夫
当前,人口形势日趋严峻,国人生育意愿持续走弱,就连民*部部长都撰文提醒:
“目前,受多方影响,我国适龄人口生育意愿偏低,总和生育率已跌破警戒线,人口发展进入关键转折期。”
在此背景下,最近“放开三胎”的建议被频频提及,也掀起了网络上一波又一波的讨论热潮。然而,放开三胎真能“催生”吗?恐怕不见得——需知,这届年轻人不爱生娃,绝不仅仅是生育层面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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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今社会,生娃与否早已成为广大年轻人的一种理性选择,既不是靠着一腔热情,也不是像过去“多双筷子多只碗”那么简单。
总结起来,年轻人不爱生娃的主要原因有三:
第一,巨大的经济压力。
很多人都听过这样的话:“孩子就是行走的碎钞机。”道理其实很简单,从产检到生产、再从出生到上学,孩子成长的任何阶段,父母都要承担大量的花销。
有人算过一笔账,从孕期到孩子高中毕业,总共至少要花掉大约70万元(见下表),其中超过一半的金额都用在了教育支出上,但这也只能算是中规中矩的水平——要知道,在北上广深等大城市,花销万元以上已是司空见惯,就连长春也要花掉.5万元(见下图)。难怪会有人说,“养大一个娃,就要消灭一个百万富翁”。
更何况,一二线城市居民还面临着高昂的房贷和房租,而医疗养老的各项支出同样没有计算在内,再想想自己每个月的可支配收入,很多年轻人都会对生娃这件事望而却步。
事实上,不仅我国,其他国家同样如此。以人口形势更为严峻的韩国为例,有媒体机构在对韩国各类人群生育统计数据进行分析时发现,年,收入排在前40%的富人与收入最低的20%人群相比,前者生育率是后者的2.倍;而在8年和年,该数据分别为1.倍和2.倍。
数据反映出这样的事实:在过去的许多年里,韩国富人与穷人的生育率落差不断扩大,而那些高收入人群非但没有放弃生育的基本权利,其生育意愿依然极为强烈。这也足以说明,经济压力对普通老百姓生育意愿的“压制”程度是多么严重。
第二,“多子多福”的传统理念已渐行渐远。
不少父母认为,在竞争激烈的当今社会,必须要在孩子的成长过程中想尽办法加大各种投入,以期让孩子未来能够从竞争中获得优势并脱颖而出;可若是多生一个,孩子身上的各种成本难免会成倍增长,如此反倒成了“多子多负”。于是,“少养精养”成为许多中国父母的首选,他们很难愿意再去生个老二或者老三。
第三,现代女性独立意识觉醒。
如今,我国职业女性与知识女性占比正在扩大,她们崇尚在经济上能自立、生活上能自主、社会上具有一定地位和尊严,喜欢自我设计和规划以寻求自己理想的人生,而不是一辈子做经济上依附于丈夫、生活上以生育孩子和照料家务为主业的传统家庭主妇。此时,生孩子反倒成为了一种障碍和负担,越来越多的现代女性选择少生甚至不生孩子,否则一旦休产假或者被迫投入大量精力在照顾孩子上,便可能会影响到自身的升职加薪与职业发展。
说到底,生育问题绝不仅仅是生育问题,仅靠放开三胎来“催生”,是远远不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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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症下药,方能治本达标。
倘若放眼全球,生育意愿走低几乎已经成为全人类共同的困境,除了我国和上文提到的韩国外,从欧洲的德国、法国、俄罗斯、芬兰、瑞典、丹麦,到亚洲的日本、新加坡,再到大洋洲的澳大利亚等诸多国家,无一例外都深陷“少子老龄化”的泥泞之中,由此也带来了劳动力短缺、养老体系运行压力渐增、经济活力不足等一系列棘手问题。
不过,这也倒逼他们在提高生育率方面一再探索,也形成了很多较为成熟的经验,涉及到减税、社会福利、就业支持、社区互助等多个领域。我们不妨做一番梳理,看看国外是怎样鼓励国人生娃的,或许可以从中寻找到一些可行性路径。
首先,提供经济支持,以减轻父母生育抚养孩子的各种负担。
鉴于经济压力是头号难题,很多国家和地区的*府部门便由此切入,给予生育子女的父母一定的现金奖励。典型如新加坡,对于新生儿的奖励金额可高达每人4万元人民币,如果是第三胎或者以上,该奖励金额还会进一步上升至5.5万元人民币。
现金奖励之外,不少国家还给幼儿提供抚育津贴,主要包括对孩子物质消费成本的补偿与对孩子教育投入的补偿,即养育津贴与教育津贴。
养育津贴方面,瑞典有未满16岁子女的家庭都可以申请,普通儿童津贴每月大约有元人民币,如果该家庭有三个及以上的孩子,则会另有每月元人民币的附加补贴,费用由*府承担;在日本,根据4年修订的《儿童补贴法》的规定,一个家庭第一个和第二个孩子可以获得每月每人约元人民币的补贴,如果有三个及以上孩子,则第三个之后的孩子每人每月可以获得约元人民币的补贴,补贴年限从出生直到小学三年级。
教育津贴方面,法国孩子的托儿费完全由*府报销,如果是双胞胎或多胞胎,*府还会出资雇佣保姆去家里照顾;在新加坡,*府会支付高额的托儿费给生育孩子的家庭,即使是没有工作的妇女也可享有托儿津贴。
与此同时,很多国家还在减税降费上做文章。例如,德国、意大利、瑞典、丹麦和比利时的生育给付和每月的生活津贴都无须缴税;芬兰的生育给付、生活津贴、托儿津贴、育儿津贴等都可以进行税前抵扣;而新加坡税务减免的人员范围不仅包括孩子的父母,还包括祖父母甚至帮助照看孩子的女佣。
其次,是在住房和育儿方面提供福利。
房子对于普天之下的老百姓而言,都是最为关心的头等大事,然而很多地方由于房价过高,严重挤压了年轻人的可支配收入,生娃也不得不一拖再拖。为此,不少国家积极推动住房福利的普及,以求激发出居民的生育热情。
例如,新加坡*府允许有子女的夫妇优先购买*府保障性住房“组屋”,而且年轻夫妻可以分两次支付新组屋的定金;而韩国的《低生育老龄社会基本计划》中明确规定,每年提供5万户的住宅援助,援助目标是没有住宅且收入较低的新婚夫妇。
还有很多国家会着力改善孕期与母婴保健服务,加大对生育困难人群的支持力度。典型如新加坡,*府部门会承担生育困难人群75%的辅助生育技术治疗的各项费用,而韩国则会对于孕妇的产前检查费用予以补贴,对新生儿实施医疗服务援助,且对新生儿的预防接种给予补贴。
此外,不少国家还会基于本国国情,从婚恋等方面入手来营造鼓励生育的社会氛围。以日本为例,*府部门会将*策范围扩展到恋爱与婚姻领域的援助,为年轻人组建家庭提供咨询,并通过大力宣传来纠正性别分工和职场优先的企业氛围。
再次,尽力减少父母工作和家庭时间安排方面的冲突。
对于那些担心生育子女而影响自己职业发展的人群,很多国家都通过增加带薪产假、带薪育儿假或临时假、无薪育儿假、父亲假等方式来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
在荷兰,女性员工可以申请最长6个月的育儿假,足够她们安心在家抚养孩子,并且无须担心以后无法重返职场;法国、瑞典、葡萄牙等国家还给予男性带薪假期,以便父亲能够在照顾婴儿方面给予妻子支持和帮助。
而在一些产假或育儿假较短的国家,*府会致力于让照料孩子的父母亲在弹性工作制下就业,或者利用互联网技术实现居家办公,新加坡、韩国等国家在此方面都有所实践。
最后,为子女入托入学创造便利。
“望子*、望女成凤”是天下父母共同的夙愿,子女教育无疑是他们极为关心的一环。为此,不少国家着力增加各类学期教育及义务教育阶段的服务供给。
比如日本,自起先后制订并施行了“天使计划”、“新天使计划”及《少子化社会对策基本法》,主要措施包括充实学龄前儿童的教育和保育工作,实施社区育儿援助等;7年开始还实施“放学后孩子计划”,使得孩子们在放学后也有安全及健康的活动场所;不仅如此,日本还通过上学援助、学费减免、发放奖学金等方式来减轻家庭的教育费负担。
再如法国,不仅出台*策鼓励雇主在职场内设立育儿设施,还会对那些投资兴建托儿机构的企业给予相应的优惠*策。
以上内容,值得我们细细品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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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世界各国在鼓励生育方面的做法不尽相同,但传递出来的一些共性理念是耐人寻味的,而这些也是我们需要参考借鉴的地方。
一则,要全面考虑生命周期各个阶段面临的不同困难。
如前文所说,生娃与否已是广大年轻人的一种理性选择,这又受到多方面因素的影响,除了一些民族风俗或是文化传统外,经济实力、时间限制、个人偏好、身体素质等都会左右人们的生育决策。因此,鼓励生育的*策也应从生命周期的各个阶段充分考虑。
具体来说,在制定鼓励生育的社会*策时,应先将生育和养育子女的过程进行细分,对每个阶段的主要障碍与实际困难做出详细分析,然后再有的放矢地提出解决之道。而在*策设计方面,需要充分秉承“大处着眼、小处着手”的理念,既要从全局和长远出发,又要兼顾好具体事情。
二则,要整合社会各界的力量。
诚如人民日报海外版的一篇文章所说:“生娃是家事,也是国事。”既然关系到国家未来的发展前景,每一个人必然无法独善其身,因而有必要充分整合社会各界的力量来予以支持,仅靠*府出台*策是不够的。
欧美国家在制定社会*策时,格外强调企业主也需要承担相应责任,产妇或其配偶休产假和育儿假期间所获得的补贴,有相当一部分由企业承担,有一些育儿设施也由企业兴建,等等。而在以日本为代表的亚洲国家,更提倡构建一个全社会成员相互合作的育儿体系,充分挖掘社区居民互助的潜力与积极性,强调社区在儿童安全保护方面的作用,等等。
三则,要最大限度地考虑孩子的利益。
孩子是国家和社会的未来,若想鼓励生育,势必要从孩子的切身利益出发来给予相应的支持。虽说补贴、减税或假期等福利都落在了父母头上,但其最终目的还是为了让孩子获得充分的营养、足够的关爱与陪伴。因此,有关部门应对一个孩子从孕期到出生再到成长各阶段都予以高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