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黔南州教育局印发了《黔南州示范幼儿园分级分类评估办法(试行)》,决定从年起在全州公(民)办幼儿园试行。
年11月,在全州教育、卫生健康高质量发展大会上,州委明确提出要提升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要加快省级、州级示范性幼儿园创建步伐,年县县有5所以上州级示范性幼儿园。为贯彻落实全省、全州教育高质量发展大会明确的目标任务,推进学前教育示范提质,州教育局通过建立省、州级示范幼儿园奖补机制,制定州级示范园评估细则等办法和措施,鼓励县域积极申创示范幼儿园,以推动全州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在反复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州教育局制定了该《评估办法》。
具体有哪些内容,让我们一起来看看!
黔南州示范幼儿园分级分类评估办法
(试行)
为进一步推动我州学前教育事业发展,提高我州幼儿园办园水平,建设一批起引领、示范、辐射作用的高水平、高质量示范幼儿园,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评估指南的通知》《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等文件精神,按照《贵州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幼儿园分级分类评估制度的通知》有关规定,结合我州实际,制定本评估办法。
一、主要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现代学前教育管理和教育评价理论为基础,引导幼儿园全面贯彻*的教育方针,明确办园指导思想,规范办园行为,深化幼儿园课程改革,逐步实现教育思想、保教内容、幼儿园管理和保教设施、设备的现代化,在当地幼儿园课程改革发挥实验、示范和辐射作用,带动全州幼儿园整体办园水平提高,促进学前教育有效服务和均衡发展,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一)导向性原则。引导幼儿园全面落实《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评估指南》《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以科学合理的教育思想、先进的办园理念引导幼儿园改革发展,使示范幼儿园建设和评估成为促进幼儿园全面贯彻*的教育方针,加强素质教育,深化课程改革,提高保教质量的重要措施。
(二)发展性原则。以促进幼儿园发展为目的,强化过程性评价,引导幼儿园通过发展规划的制订、幼儿教育研究项目的确立以及幼儿园科学管理、教师队伍建设、幼儿园课程实施和幼儿教育评价等方面的改革,注重幼儿园教育质量动态监测,促进不同等级、不同类型的幼儿园在原有水平上有所提高。
(三)过程性原则。引导幼儿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