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漳县就业训练中心于年8月4日至年8月10日举办了第13期保育师培训班,根据鄂财社发[]号、襄*办发[]10号文件规定,拟给予29名符合申领条件的学员每人每天23元的生活费补助。现将申报培训期间生活费补助的学员信息公示如下:
编号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培训时间(天)
1 王炳森 男 ******39 7
2 都华艳 女 ******23 7
3 王家英 女 ******60 7
4 李兴群 女 ******60 7
5 张继东 男 ******1X 7
6 黎代成 男 ******39 7
7 张代红 男 ******14 7
8 周其容 女 ******66 7
9 都美英 女 ******2X 7
10 黎代菊 女 ******40 7
11 王国富 男 ******18 7
12 高永丽 女 ******28 7
13 高永胜 男 ******15 7
14 都正凤 女 ******26 7
15 邹大海 男 ******19 7
16 都正民 男 ******35 7
17 王家翠 女 ******61 7
18 郑红英 女 ******24 7
19 邹大喜 女 ******22 7
20 殷登菊 女 ******83 7
21 高永宏 男 ******99 7
22 周其祥 男 ******12 7
23 张艳明 女 ******27 7
24 王家贵 男 ******16 7
25 朱开恩 男 ******1X 7
26 高永福 男 ******14 7
27 王国华 男 ******10 7
28 李德宪 男 ******35 7
29 高家余 男 ******13 7
公示期7天(9月19日—9月25日),凡对上述人员有疑问者,请及时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县人社局反映。
接待时间:每天8:30—12:00,14:30—18:00
联系
南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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