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睿家#
●国务院:鼓励市场、社会力量发展社区托育等服务业态
近日,在国务院*策例行吹风会上,多相关部门负责人对《“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进行了详解,重点指出“十四五”期间,我国将推动基本公共服务资源向社区下沉,优先发展社区养老、托育等服务;强化便民服务功能;鼓励市场、社会力量发展社区托育等服务业态。
●吉林: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创办托育服务机构
近日,吉林省发布《关于开展示范镇建设助推乡村振兴的实施方案》,提出要助力新时代吉林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重点指出要推动公共事业建设,提升服务水平;鼓励利用闲置公房、校舍等存量资源建立婴幼儿看护中心,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创办托育服务机构,发展多元化托育服务体系。
●陕西:西安市将扩大优质健康服务供给,构建托育服务体系
近日,西安市发布《“十四五”产业发展规划》,提出八项主要任务,重点指出要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创新发展现代服务业;扩大优质健康服务供给,改善“一老一小”等重点人群健康服务,积极构建托育服务体系和健康支撑体系等。
●江苏:南通市支持社会力量兴办托育服务机构
近日,南通市发改委发布《“十四五”现代服务业发展规划》,提出到年,该市基本形成结构优化、服务优质、布局合理、融合共享的产业发展新格局;重点指出要提升家庭服务品质,加快健全育幼服务体系,发展多种形式的婴幼儿照护服务,增设托儿所、保育院等育幼公共服务设施,支持社会力量兴办托育服务机构,加快实现“幼有所育”。
●福建:进一步推进“一老一小”健康服务
近日,福建省卫生健康工作会议进行工作总结,表示该省进一步推进“一老一小”健康服务。在婴幼儿照护服务方面,年新增30家普惠性托育机构,建成个普惠性托位;母婴安全形势稳中向好,优于全国平均水平。
●云南:计划到年,实现每千常住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3个以上
为满足家庭对于托育服务的需求,近日,云南省卫健委发布了《云南省“十四五”托育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提出计划到年,全省建有托位15万个以上,每千常住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3个以上,3岁以下婴幼儿入托率不低于15%。
●重庆:计划对托育服务等生活服务场所给予用地、内部改造的支持
近日,重庆市发布了《培育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若干*策》,提出了23项重点发展目标,着重指出要优化新消费载体建设用地保障;结合城市居住社区建设、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已建社区房屋建筑和设施整治利用,因地制宜对托育服务等生活服务经营场所给予用地、内部改造等方面的支持。
●江西:积极发展托育等生活服务业从业人员技能培训
近日,江西省发布了《“十四五”就业促进规划》,指出就业是民生之本、财富之源,是人民追求美好生活的最基本支撑,重点提出要健全技能培训制度,开展大规模职业技能培训,深入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积极发展托育等生活服务业从业人员技能培训,广泛开展新业态新商业模式从业人员技能培训等。
●四川:眉山市首家公办普惠托育服务示范园已建成
为更好地实现幼有所育,眉山市东坡区推动建成本市首家公办普惠托育服务示范园。秉持先进理念,该园引入10套专业托育机构建设发展体系,高标准建设托育示范园。此举将发挥先进品牌的托育服务经验和品牌效应,对托育服务发展起到示范引领作用。
●广西: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
近日,广西发布了《广西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实施方案》,提出了29项具体建设任务,指出到年,在全区推进2-3个儿童友好城市建设试点,每个设区市推进1-2个儿童友好社区建设试点,推动儿童友好在社会*策、公共服务、权利保障、成长空间、发展环境等方面充分体现。
●福建:泉州市计划年新建或改扩建18家托育服务机构试点单位
据泉州市相关部门发布信息,该市年培育建设10家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示范点,有效满足了群众对于家庭婴幼儿照护的需求;并在年计划新建或改扩建18家0-3岁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试点单位,每个试点单位设60-个托位,每个新增托位市县财*给予1万元补助,使其充分发挥示范引领、带动辐射作用,不断提高该市婴幼儿照护服务整体水平。
●上海:加强托育人才队伍建设
近日,上海市发布《上海市促进养老托育服务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提出养老托育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养老托育服务供给更加有效、养老托育服务质量明显提升、群众满意度不断提高的工作目标,重点指出要加大专业人才培养力度、强化从业人员技能培训、完善人才激励保障*策。到年,实现全市常住人口每千人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达到4.5个。
●湖北:襄阳市保康县首家公办托育中心开工建设
近日,襄阳市保康县首家公办托育中心项目正式启动建设。该项目总建筑面积平方米,计划投资万元,致力于开展儿童早期教育与托育服务,可为0至3岁儿童提供24小时托管和早期教育服务,投入使用后,将提升保康县婴幼儿照护能力,满足群众的托育需求。
●上海:年拟制定《学前教育与托育服务条例》
近日,上海市*府召开新闻发布会,表示今年将完成市*府立法计划正式项目33件,重点提出要服务民生需求,着力提升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在学期教育方面,拟新制定《学前教育与托育服务条例》,加快发展一流学前教育与托育服务体系,促进教育公平和儿童身心健康发展。
●广西:南宁市计划到年底,实现每千人口拥有婴幼儿托位数3.5个以上
为推动养老托育服务能力提质扩容,持续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南宁市近日印发《南宁市促进养老托育健康服务发展实施方案》,其中针对托育内容,提出到年底,该市托育设施基本保障能力显著提升,初步形成托育服务体系;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3.5个以上,0.5-1.2万人口规模的完整居住社区托育服务覆盖率60%以上。
●江西:南昌市发展多元化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
为加快推进0-3岁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南昌市瞄准托育定位,发展多元化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通过“一证多点”等运营方式,将托育服务嵌入社区,满足群众对托育服务的方便可及性;规范托幼一体化,有效化解公办幼儿园开设托班的问题;同时对托育事业在土地规划报批建设、财*补贴、税收、水电收费、人才培训等方面都给予了大力支持等。
●浙江:计划今年实现每千人口拥有婴幼儿托位数3个
近日,浙江省发布《年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提出了10项主要工作、50个主要目标,重点提出要营造育儿友好环境;完善生育保险*策,优化生育休假制度,保障劳动者依法享受生育相关假期及其福利待遇;大力发展托育服务,支持幼儿园开展托幼一体化服务,加强未成年人保护,积极建设育儿友好型社会。到年底,实现每千人口拥有婴幼儿托位数3个。
●河南:推进托育服务多元供给
近日,河南省发布《河南省“十四五”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规划》,提出了31个指标,重点指出要推进托育服务多元供给;鼓励社会力量发展托育服务,建设一批具有带动效应、承担一定指导功能的示范性综合托育机构;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提供托班服务,构建托幼服务一体化新模式;支持企事业单位在工作场所为职工提供福利性婴幼儿照护服务;引导各类高校与妇幼保健机构共建婴幼儿照护服务实训基地等。到年,90%的县(市、区)各建成1-2所综合性托育机构,每千人口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达到4.5个。
近日,在国务院*策例行吹风会上,多相关部门负责人对《“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进行了详解,重点指出“十四五”期间,我国将推动基本公共服务资源向社区下沉,优先发展社区养老、托育等服务;强化便民服务功能;鼓励市场、社会力量发展社区托育等服务业态。
●吉林: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创办托育服务机构
近日,吉林省发布《关于开展示范镇建设助推乡村振兴的实施方案》,提出要助力新时代吉林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重点指出要推动公共事业建设,提升服务水平;鼓励利用闲置公房、校舍等存量资源建立婴幼儿看护中心,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创办托育服务机构,发展多元化托育服务体系。
●陕西:西安市将扩大优质健康服务供给,构建托育服务体系
近日,西安市发布《“十四五”产业发展规划》,提出八项主要任务,重点指出要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创新发展现代服务业;扩大优质健康服务供给,改善“一老一小”等重点人群健康服务,积极构建托育服务体系和健康支撑体系等。
●江苏:南通市支持社会力量兴办托育服务机构
近日,南通市发改委发布《“十四五”现代服务业发展规划》,提出到年,该市基本形成结构优化、服务优质、布局合理、融合共享的产业发展新格局;重点指出要提升家庭服务品质,加快健全育幼服务体系,发展多种形式的婴幼儿照护服务,增设托儿所、保育院等育幼公共服务设施,支持社会力量兴办托育服务机构,加快实现“幼有所育”。
●福建:进一步推进“一老一小”健康服务
近日,福建省卫生健康工作会议进行工作总结,表示该省进一步推进“一老一小”健康服务。在婴幼儿照护服务方面,年新增30家普惠性托育机构,建成个普惠性托位;母婴安全形势稳中向好,优于全国平均水平。
●云南:计划到年,实现每千常住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3个以上
为满足家庭对于托育服务的需求,近日,云南省卫健委发布了《云南省“十四五”托育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提出计划到年,全省建有托位15万个以上,每千常住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3个以上,3岁以下婴幼儿入托率不低于15%。
●重庆:计划对托育服务等生活服务场所给予用地、内部改造的支持
近日,重庆市发布了《培育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若干*策》,提出了23项重点发展目标,着重指出要优化新消费载体建设用地保障;结合城市居住社区建设、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已建社区房屋建筑和设施整治利用,因地制宜对托育服务等生活服务经营场所给予用地、内部改造等方面的支持。
●江西:积极发展托育等生活服务业从业人员技能培训
近日,江西省发布了《“十四五”就业促进规划》,指出就业是民生之本、财富之源,是人民追求美好生活的最基本支撑,重点提出要健全技能培训制度,开展大规模职业技能培训,深入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积极发展托育等生活服务业从业人员技能培训,广泛开展新业态新商业模式从业人员技能培训等。
●四川:眉山市首家公办普惠托育服务示范园已建成
为更好地实现幼有所育,眉山市东坡区推动建成本市首家公办普惠托育服务示范园。秉持先进理念,该园引入10套专业托育机构建设发展体系,高标准建设托育示范园。此举将发挥先进品牌的托育服务经验和品牌效应,对托育服务发展起到示范引领作用。
●广西: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
近日,广西发布了《广西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实施方案》,提出了29项具体建设任务,指出到年,在全区推进2-3个儿童友好城市建设试点,每个设区市推进1-2个儿童友好社区建设试点,推动儿童友好在社会*策、公共服务、权利保障、成长空间、发展环境等方面充分体现。
●福建:泉州市计划年新建或改扩建18家托育服务机构试点单位
据泉州市相关部门发布信息,该市年培育建设10家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示范点,有效满足了群众对于家庭婴幼儿照护的需求;并在年计划新建或改扩建18家0-3岁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试点单位,每个试点单位设60-个托位,每个新增托位市县财*给予1万元补助,使其充分发挥示范引领、带动辐射作用,不断提高该市婴幼儿照护服务整体水平。
●上海:加强托育人才队伍建设
近日,上海市发布《上海市促进养老托育服务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提出养老托育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养老托育服务供给更加有效、养老托育服务质量明显提升、群众满意度不断提高的工作目标,重点指出要加大专业人才培养力度、强化从业人员技能培训、完善人才激励保障*策。到年,实现全市常住人口每千人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达到4.5个。
●湖北:襄阳市保康县首家公办托育中心开工建设
近日,襄阳市保康县首家公办托育中心项目正式启动建设。该项目总建筑面积平方米,计划投资万元,致力于开展儿童早期教育与托育服务,可为0至3岁儿童提供24小时托管和早期教育服务,投入使用后,将提升保康县婴幼儿照护能力,满足群众的托育需求。
●上海:年拟制定《学前教育与托育服务条例》
近日,上海市*府召开新闻发布会,表示今年将完成市*府立法计划正式项目33件,重点提出要服务民生需求,着力提升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在学期教育方面,拟新制定《学前教育与托育服务条例》,加快发展一流学前教育与托育服务体系,促进教育公平和儿童身心健康发展。
●广西:南宁市计划到年底,实现每千人口拥有婴幼儿托位数3.5个以上
为推动养老托育服务能力提质扩容,持续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南宁市近日印发《南宁市促进养老托育健康服务发展实施方案》,其中针对托育内容,提出到年底,该市托育设施基本保障能力显著提升,初步形成托育服务体系;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3.5个以上,0.5-1.2万人口规模的完整居住社区托育服务覆盖率60%以上。
●江西:南昌市发展多元化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
为加快推进0-3岁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南昌市瞄准托育定位,发展多元化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通过“一证多点”等运营方式,将托育服务嵌入社区,满足群众对托育服务的方便可及性;规范托幼一体化,有效化解公办幼儿园开设托班的问题;同时对托育事业在土地规划报批建设、财*补贴、税收、水电收费、人才培训等方面都给予了大力支持等。
●浙江:计划今年实现每千人口拥有婴幼儿托位数3个
近日,浙江省发布《年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提出了10项主要工作、50个主要目标,重点提出要营造育儿友好环境;完善生育保险*策,优化生育休假制度,保障劳动者依法享受生育相关假期及其福利待遇;大力发展托育服务,支持幼儿园开展托幼一体化服务,加强未成年人保护,积极建设育儿友好型社会。到年底,实现每千人口拥有婴幼儿托位数3个。
●河南:推进托育服务多元供给
近日,河南省发布《河南省“十四五”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规划》,提出了31个指标,重点指出要推进托育服务多元供给;鼓励社会力量发展托育服务,建设一批具有带动效应、承担一定指导功能的示范性综合托育机构;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提供托班服务,构建托幼服务一体化新模式;支持企事业单位在工作场所为职工提供福利性婴幼儿照护服务;引导各类高校与妇幼保健机构共建婴幼儿照护服务实训基地等。到年,90%的县(市、区)各建成1-2所综合性托育机构,每千人口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达到4.5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