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新闻网·大美青海客户端讯近日,西宁市一些家长致电晚报热线,反映自己的孩子在民办幼儿园就读,其收费与公立幼儿园收费有差异,有的家长打算给孩子退学可是园方却不给退费……园方的做法是否违规?*府有没有这方面的相关规定?针对家长们的疑问记者日前采访了市发改委价格处的工作人员,工作人员对此一一作出答复。
●民办幼儿园采取备案制管理
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民办幼儿园与公立幼儿园因为属性不同所以收费存在一定差异。公立幼儿园必须执行*府价格部门所规定的收费标准;而民办幼儿园则采取备案制管理,即根据保育教育和住宿成本合理确定保育费和住宿费的价格,并报县(市、区)价格主管部门、教育行*部门备案后执行。
●保教费可按学期或按月收取
民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可以按学期一次性收取,也可按月收费,按学期收费是5个月的标准,不得跨学期预收。采取按月收取的,不足月(仅指幼儿园寒暑假开学和放假月份)的按实际天数收取。
●代收代管费用遵循自愿原则
民办幼儿园为在园幼儿教育生活提供方便而代收代管的费用(如伙食费、园服、被褥、书包、水杯、餐具、儿童床等)应遵循“家长自愿,据实收取,及时结算,定期公布”的原则,不得与保教费一并统一收取。不允许向家长收取入园押金。
●保教费退费须按规定执行
幼儿因故退(转)园的,幼儿园应当根据已发生的实际保教成本情况退还幼儿家长一定预收费用;幼儿缴费后未入学的应全额退还保育教育费;在开学后2个月内(含2个月)要求转园、退园的,幼儿园应按缴费额的50%退还保育教育费;超过2个月转园、退园和因个人原因请假,不退还保育教育费,采取按月收取的,一律不退还保育教育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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