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基础教育闻名于世的芬兰,其早期儿童教育同样吸引着世界各地教育研究者的探讨。芬兰早期儿童教育体制,可追溯到s的EarlyChildhoodEducationandCare模式,即EduCare模式,译为早期儿童教育和保育并重的模式,这一模式在芬兰已有一百多年的历史。它是家长满意、社会认同、教师引领的高质量学前教育。从立法层面、职能部门的合作层面、国家和地方的财*支持层面、幼儿园收费形式、教育机构的种类,以及幼师队伍等层面,逐一落实EduCare教育与保育并重的理念。
一、立法层面确保“教育”与“保育”并重的理念
年,芬兰第一所现代意义上的幼儿园在赫尔辛基建成,创始人HannaRothman认为幼儿园不仅是孩子启蒙教育的地方,还有责任为处于弱势的家庭和儿童服务,她从社会公共需求的角度,发展出一套“教育”与“保育”并重的幼教理念,接下来多年的探索,都是在EduCare模式下的进一步调整和完善。
年芬兰独立后,幼儿园由教育部门管辖,教育部门为幼儿园安排预算,保证其正常的教育教学活动。年,幼儿园被划入社会福利部门管辖。这一时期,“幼儿园”(Kindergarten)一词逐渐被“日托中心”(DayCareCenter)替代,名称上的这一改变表明芬兰早期儿童教育和保育的重点放在了支持家庭养育、看护儿童上(Care),早教(EarlyChildhoodEducation)成了次要任务。年《儿童日托法案》(TheArtonChildren’sDayCare)的颁布,从立法上强调日托中心和教育部门、社会福利部门的并重合作,随后30多年里,芬兰早期儿童教育亦在这一理念下运行。年,《儿童日托法案》新增了一项条款,即各地城市要将日托中心的管辖权,从社会福利部门转交至教育部门。到了年,全国范围内已有50%的日托中心成功将管辖权转至当地教育部门。于是在这一年,国家发布公告:日托中心的管辖权,必须从社会福利部门下属的社会事务和健康部(MinistryofSocialAffairsandHealth)移交至教育部(MinistryofEducationandCulture)。从此,芬兰开启了侧重儿童早教的探索之路。
从它的发展历程,我们可以看出,芬兰早期儿童教育体制,一直在“教育”和“保育”并重的模式下前行,只是在不同时期,有不同的侧重。其中,教育(EarlyChildhoodEducation)是隶属教育部管辖,保育、养育、看护(Care)则是由芬兰社会福利部门管辖,所以这其中就涉及了两个部门的轮流管辖和持续合作。
芬兰幼儿园内的homeplay空间
二、教育部门与社会福利部门的持续合作
值得一提的是,早期儿童教育,在芬兰教育系统内分为两级:一是0-5岁的幼儿教育,二是6岁的学前教育pre-school(芬兰孩子7岁上小学),自年起,6岁的学前教育被教育部纳入义务教育之列,*府提供全部免费的学前班教育。
而0-5岁的幼儿园教育,在年之前就存在全天制和半天制两种日托模式。当时全天制是属于社会福利*策的一部分,是为单身家庭的孩子以及父母是双职工的工人阶层服务的,以支持家长的全职工作,这种全天制日托中心的理念是以“保育”为主,既配有幼儿教师、又配有护理人员。而半天制的日托中心是为中产阶层的家庭服务的,它只配置幼教老师,没有护理人员,因为它的定位是早教启蒙。这种因阶层不同而享受不同早教待遇的举措,在年的《儿童日托法案》中被废除,取而代之的是,所有日托中心都是“教育”和“保育”并重的EduCare模式,每个班级都配有幼教老师和护理人员,并且是面向所有家庭的幼儿教育,这确保了芬兰幼教的公平原则。
与此同时,当地教育部门和社会福利部门的持续合作,保障了芬兰幼教的高质量。这里以各地幼儿园的《家长意愿书》为例,孩子开学之初,幼儿园会询问家长的意向,如果孩子在校需要特殊辅导,是否同意当地社会福利部门派专员来幼儿园进行干预。比如:
关于小孩的发育情况,你是否同意学校教职工和幼儿健康中心的工作人员以及儿童福利部门进行讨论。(如负责幼儿身体发育的幼儿保健中心Neuvola)。关于小孩的发育情况,你是否同意学校教职工和特殊教育的老师进行交流、协助、干预。(特教老师有负责幼儿语言发展的口语治疗师、负责幼儿生理发展的物理治疗师、以及负责幼儿心理健康的心理学家等)。关于小孩的发育情况,你是否同意学校教职工和学前班的老师进行交流,以帮助孩子从幼儿园到小学的顺利过渡。
从中我们可以看出,芬兰儿童不仅是在幼儿园和家长的合作下成长,儿童健康和福利部门也要为特殊儿童提供全方面的特殊教育及个性化辅导。特殊儿童的学习计划主要涵盖如下内容:孩子的学习能力分析(比如阅读能力评估)、肢体动作的发育、社会情感和社交能力诊断、心理健康分析等,任何一方面出现问题,特教老师会来幼儿园及时诊断、干预、治疗、培训,*府负担所有经费。
小觉送圣诞卡片给老师
芬兰幼教专家PirjoL.Plkki和RiittaH.Vornanen的研究显示,芬兰有20%儿童(隶属儿童福利部门)在幼儿园接受过特殊教育辅导,其中有7%的儿童是因为语言发展迟缓,另外13%接受的是行为或心理辅导。这个数字并不是说芬兰的“问题儿童”多,而是强调要预防儿童的学习困难和特殊问题,在实践中为孩子提供多种多样的学习支持,落实《幼儿教育与养育国家课程大纲》和《学前教育国家课程大纲》中提出的“必须要特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