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年11月7日《民办教育促进法》(年修订)(以下简称“《新民促法》”)颁布,到今年9月1日实施,再到今年11月7日发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家对学前教育分类管理制度施行后,很多教育从业人员对于“普惠园”与分类管理的关系产生了很多疑问,比如什么是普惠园?普惠非普惠,与营利非营利是一回事吗?普惠园就一定是非营利性学校吗?可以办成营利性学校吗?普惠园的收费和招生政策有什么不同?城镇小区中的幼儿园必须办成普惠园吗?普惠园政策是全国一样吗?各地政策有什么不同?以下,让我们与各位一起梳理关于普惠园的政策,一探究竟。
一、什么是普惠园?
普惠园资格是需要满足相关实体和程序条件的。实体上,民办幼儿园应达到“具有办园资质”、“面向大众”、“办学规范”等有关标准,具体而言,一般包括取得办学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消防审核、验收或备案手续齐全,各种证照年检合格;具备相应的场地、器材、班额等办学条件;财务、会计和资产管理制度完善;人事管理、考核制度规范,教职工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工资、社会保险待遇合法、合理等各项要求。对此,云南、甘肃均制定了详细的评分体系。程序上,普惠园资格一般由民办幼儿园提出认定申请,并经教育(可能会同物价、发展改革、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等)政府部门审核,并经社会公示无异议后方可取得,且还需要定期复检。
二、普惠非普惠,与营利非营利是一回事吗?普惠园是否必须登记为非营利性学校?
我们理解,普惠非普惠与营利非营利实际分属两个不同的框架体系:普惠非普惠的核心问题在于收费是否合理,是否能通过普遍的、无差别的方式使公众获得优质的学前教育;而营利非营利性的核心问题则在于民办学校的收益分配权与剩余财产索取权是否归属于举办者。但因普惠性、非营利性显著的公益属性,与非普惠性、营利性较强的私益属性可能存在潜在的价值冲突,学界对普惠性民办学校应当举办成营利性民办学校抑或非营利性民办学校还存在争论。有趣的是,各主管部门对该问题似乎也存在不同认识。
(一)中央规定
目前,国家并未就普惠园的具体认定条件出台统一规定,也未明确普惠园是否必须举办成非营利性民办学校。
(二)各地规定
部分地区已经要求普惠园登记为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其余暂未作具体要求。
1.明确要求普惠园须登记为非营利性民办学校
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的决定》(年11月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以下简称“《民促法修改决定》”)出台后,北京、天津、陕西、河南、辽宁相继制定了关于普惠园认定的有关规则,明确普惠园必须是非营利性民办学校。
而在《民促法修改决定》出台前,重庆、山东、江苏、贵州、新疆制定的普惠园认定规则均要求普惠园“不以营利为目的”。结合分类管理的精神,我们理解,该等“不以营利为目的”的要求将被理解为普惠园必须登记为非营利性民办学校。
2.未明确普惠园分类登记要求
除上述地区,其余各地均未对该问题作出明确规定。其中,在《民促法修改决定》出台后制定有关规定的黑龙江、浙江、安徽、江西、福建,均未对普惠园的分类登记作出要求,那么在这些地区教育部门是否认可普惠园可登记为营利性民办学校就要看当地政府的具体做法了。
三、普惠园的收费政策(保教费)如何确定?
(一)中央规定
与分类登记类似,在中央层面,除《国务院意见》提出“收费较低”外,国家并未就普惠园的收费标准作更进一步的规定。
(二)各地规定
纵观各地立法实践,普惠园的收费标准(保教费)几乎都采取政府指导价或政府限价的形式,具体立法模式概括如下:
1.对标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
(1)执行同类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江苏。
(2)不高于同级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北京、山西、新疆。
(3)不高于特定级别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重庆。
(4)不高于同级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的一定比例(上浮50%至%不等):重庆、河南、安徽、江西、福建、云南、海南、甘肃、内蒙古、广西。
2.绝对数额上限
(1)天津:接受财政补助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城市民办幼儿园保育费(保教费)收费不超过每月元;农村地区民办幼儿园保育费(保教费)收费不超过每月元。
(2)贵州:幼儿保育教育费人均月收费标准在元以下,省根据物价水平,结合全省学前教育发展实际适时调整。
3.收费标准的具体计算方式有待明确
(1)政府综合考虑有关因素制定收费标准,如广东、浙江。
(2)按办园成本实行政府指导价,如山东。
(3)超出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的部分由政府部门确定,如湖北。
(4)政府与民办幼儿园协商确定(最高)收费标准,如陕西、辽宁、吉林、黑龙江、安徽。
(5)由民办幼儿园参照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自行确定,如青海。
显然,各地更倾向于制定灵活的收费政策,因为毕竟在一个行政辖区内,各区域的经济发展水平都存在一定,甚至是显著的差异。但无论如何,满足“收费较低”这一根本性要求乃普惠园应有之意。
四、普惠园的招生政策
《国务院意见》提出普惠园是“面向大众”的民办幼儿园,各地也大多引用该等表述。但我们发现,山东、四川、贵州、云南就普惠园的招生区域及对象存在一些限制性规定,如招生区域由教育部门划定3、应优先在教育部门划定的服务范围内招生4以及实施不歧视困难家庭子女等普惠性的政策5。
五、城镇小区中的幼儿园必须办成普惠园吗?
《国务院意见》明确规定,“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作为公共教育资源由当地政府统筹安排,举办公办幼儿园或委托办成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我们认为,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概念具有特定性,并非所有位于城镇小区内的幼儿园都在此列,而且,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被作为公共教育资源的前提是,小区配套幼儿园依法为政府享有产权或管理、使用权,因此只有城镇小区中的幼儿园属于“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且政府享有产权或管理、使用权时,幼儿园才需要办成普惠园。然而,实践中并不乏政府部门强制举办者移交幼儿园或举办成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例子,因此,我们提请各位务必要注意有关风险,合理考虑幼儿园移交政府与办成普惠园的利弊,并及时开展沟通工作。
结语
简单总结一下我们对大家普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