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教育部网站消息,教育部7日起就《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明确,幼儿园收取的费用主要用于保育教育活动、保障教职工待遇和改善办园条件。各类收费应当专款专用。
幼儿园实行收费公示制度,收费项目和标准、服务内容、退费规则等应当向家长公示,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