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
第一部分:总则
一、《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幼儿园教育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为依据制定。
二、幼儿教育是基础教育的组成部分,是学校教育和终身教育的起始阶段。幼儿教育应为幼儿的近期和终身发展奠定良好的素质基础。
三、幼儿园应为家庭、社会密切配合,共同为幼儿创造一个良好的成长环境。
四、幼儿园应为幼儿提供健康、丰富的生活和活动环境,满足他们多方面发展的需要,使他们度过快乐而有意义的童年。
五、幼儿园教育应尊重幼儿身心发展的规律和学习特点,充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