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育员是指幼儿园或托儿所里负责照管儿童生活的人员,是在小学、托幼园所、社会福利机构及其他保育机构中,辅助教师负责婴幼儿保健、养育和协助教师对婴幼儿进行教育的人员。
保育员在幼儿的发展中扮演着照顾者、教育者等多种角色,对幼儿的身心健康、行为习惯以及个性、情感…
职业前景
依据教育部《幼儿园教师配备标准》草案,按照幼儿园每个班至少要配备三教共保的原则。
保育员的岗位资格要求也越来越严格,没有取得保育员岗位资格证的工作人员将不能从事保育员工作,岗位培训需求量较大。
为加强保育员从业人员队伍建设,提升国家职业技能鉴定保育员培训水平,
根据相关文件精神,我校将举办国家职业资格保育员培训班,届时将聘请国家职业资格鉴定中心专家授课。
一、培训级别及报考条件
1、初级保育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一)具有初中级以上文化程度,年满16周岁以上。
(二)初中以下文化程度,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年满16周岁以上。
2、中级保育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一)中专幼师、学前教育、幼儿教育等专业毕业。
(二)大专或者本科学前教育专业毕业。
(三)取得初级保育员证书后,从发证日期计满3年,年龄满18周岁以上。
(四)中等职业学校或中等技工学校对口专业第四个学期学生,需要学校出在读证明。
3、高级保育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一)持有中级证,从发证日期计,拿中级证满4年,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年龄满22周岁以上。
(二)大专或者本科学前教育专业毕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