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社会,在当时中国之情形是“若设女学,流弊甚多”的背景下,蒙养院并没有专门从事蒙养教育的师资,利用育婴堂和敬节堂的乳妮、节妇以及谋生之贫妇充当师资她们很多人并不识字。这样,“节妇、乳娠和贫妇”就成为近代中国第一批在专门幼教机构中、由国家认可的、以正式身份出现的从事婴幼儿教育的人员。在中国封建社会以“孝锑”为核心的道德思想中,这些从业人员的入职标准是以延续封建道德和礼教为基本特征的。尽管她们“由于文化素质太低又缺乏学前教育专门训练,很难胜任幼儿的教养工作”。年月我国成立第一所学前儿童教育机构“湖北幼稚园”,时任该幼儿园园长的是日本保姆户野美知惠,幼儿园规定的科目包括谈话、行仪、读方、数方、手技、乐歌、游戏等。
后来,年《国民教育令》规定,“蒙养园保育幼儿者为保姆”关于保姆的资格“保姆需具有国民学校正教员或助教员之资格,或经检定之合格者充之,”关于保育之项目“为游戏、唱歌、谈话、手艺”关于保育之方法“幼儿之保育,须与其身心发达之度相符,不得授以难解事项及令操过度之业务”。可见,中国最早从事与幼儿教育有关的人员其身份比较复杂,作为中国本土的幼儿园教师职业角色基本以封建的、国家的道德规范来确定其职业角色的边界,属于幼儿园教师职业自身的特质并未彰显。来自三种身份具有道德意义之乳姐、节妇,她们从事幼教的目的在于国家认可、以树立维护封建道德的“歌颂者”形象,“各处敬节堂本是极要善举”。
她们的诞生在某种程度上,是一种维护君主统治的*治行为,是被国家意志以强化其身份的特殊群体谋生之贫妇,“多系为人做活记,当保姆女佣之属”,她们从事幼教的目的在于维持生计,并为国家认可外来影响之日本保姆,她们引进了诸如“谈话、游戏”等属于幼教专门特色的科目,带来了西方一些新的幼教保育理念,而且确立了幼教机构以道德教育为基本内容的专业教育,在一定程度上细化了保姆角色应该承担的责任。其实早在明代,著名主观唯心主义哲学家、教育家王守仁在“自然教育论”中就主张“教育者注意儿童的认识发展”、“通过习礼、歌诗等对儿童全面诱导”等,这些主张不仅在当时反映了对于幼儿园教师的专业角色的社会期待,而且还反映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幼儿园教师职业所具有的专业性。
这比西方卢梭的思想早了多年。可惜,这种思想并未成为社会对教师专业角色的主流期待。其后的几十年,中国幼儿园教师职业认同发展至少在理念上远未达到这样的水平。因此,称谓的非职业性导致了幼儿园教师职业认同的道德控制性。从职业认同角度来说,近代中国的幼儿园教师其实并未真正产生,就其本国从事幼教工作的人员角色来看,她们的角色并非是一种基于社会分工需要而产生的结果,她们本身也并不具备作为一般职业应该具备的知识或技能,也就更谈不上终身从事职业的愿望,更多的反而是其国家道德教育舞台上扮演“看护者”角色。由于国家赋予的教师道德圣化被推向前台,国家法规中也有关于保育的项目相应规定,日本保姆的介入在某种程度上起到引发国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