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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3/4/2 17:23:00

在我们身边有这么一群人,他们有的看不见五彩的世界、有的听不到动听的声音、有的迈不出轻盈的步伐。为了让他们能够更好地学会生存,学会生活,适应社会,融入社会,我国实行了特殊教育。近日,江西省*府办公厅转发了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民*厅等七部门出台的《江西省“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方案》,进一步深化特殊教育改革与发展,推动全省特殊教育高质量发展,保障每一个生命都能出彩。

鼓励南昌设孤独症儿童特殊教育学校

我省提出,巩固提高残疾儿童义务教育普及水平。鼓励20万人口以上的县(市、区)办好一所标准的特殊教育学校,20万人口以下的县(市、区)要因地制宜合理配置特殊教育资源,鼓励在九年一贯制学校或寄宿制学校设立特教班。保障儿童福利机构内具备接受教育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接受中小学教育并纳入学籍管理,推动特殊教育学校在本地儿童福利机构设立特教班。鼓励有条件的儿童福利机构设立特殊教育学校。

以县(市、区)为单位,健全残疾儿童招生入学联动工作机制,切实发挥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作用,“一人一案”合理安置每一名残疾儿童,确保适龄残疾儿童应随尽随、就近就便优先入学。健全送教上门制度,完善送教上门服务标准,严格按照“重度残疾和多重残疾适龄儿童可送教上门”的原则科学认定服务对象,能够入校就读的残疾儿童不纳入送教上门范围。到年,全省适龄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7%以上。

加强孤独症儿童康复教育。依托省内相关高校,加强孤独症康复教育研究,积极探索科学适宜的孤独症儿童康复教育方式。逐步建立助教陪读制度,为孤独症儿童更好融入普通学校学习生活提供支持;做好孤独症儿童的早期干预和幼小衔接教育,积极探索孤独症学生的职业教育。完善“家校社”联动机制,帮助家长提升孤独症育儿知识和掌握家庭康复训练办法。鼓励南昌市以新建、改扩建方式设立孤独症儿童特殊教育学校。

探索特殊教育学校15年一贯制办学

我省提出,拓展非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发展。积极发展学前特殊教育,普通幼儿园应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儿童就近入园随班就读。鼓励特殊教育学校和有条件的儿童福利机构、残疾儿童康复机构增设学前部或附设幼儿园,支持有条件的地区设置专门招收残疾儿童的特殊教育幼儿园(班),尽早为残疾儿童提供多形式的保育、教育、康复、干预服务。到年,每个设区市至少建成一所融合幼儿园,鼓励各县(市、区)开展融合幼儿园建设。

着力发展高中阶段特殊教育。积极发展以职业教育为主的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支持和引导普通高中阶段学校接收残疾学生随班就读。探索推进特殊教育学校从幼儿园到高中全学段衔接的十五年一贯制办学。推动特殊教育学校增设职教部(班),鼓励普通中等职业学校增设特教部(班),到年,实现每个设区市和有条件的县(市、区)至少有一个残疾人中等职教部(班)。统筹支持办好残疾人中等职业学校和盲、聋高中(部)。

稳步发展残疾人高等特殊教育。加强普通高校特殊教育学院建设,增设适合残疾学生就读的相关专业,完善残疾学生就读机制,积极招收符合录取标准的残疾考生,进行必要的无障碍环境改造,给予残疾学生学业、生活上的支持和帮助。加强远程教育,支持普通高校、开放大学、成人高校等面向残疾人开展继续教育,畅通和完善残疾人终身学习通道。

支持特殊教育学校和职业教育学校融合办学

我省提出,全面推动特殊教育融合发展。推动特殊教育学校和普通学校结对帮扶共建、集团化融合办学,创设融合教育环境,健全融合教育长效工作机制。加强国家通用手语和国家通用盲文的人才队伍培养,加大力度推广使用国家通用手语和国家通用盲文。

支持特殊教育学校和职业教育学校融合办学,开设适应残疾学生学习特点和市场需求的专业。优化专业培养方案,探索开展面向残疾学生的“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试点。支持职业教育培训机构加强残疾学生职业技能培训,积极开展残疾学生生涯规划和就业指导。加强中高等职业院校(含特教学校中职部)实训基地建设,为残疾学生实习实训提供支持保障。

促进医疗康复、信息技术与特殊教育融合。提高残疾学生评估鉴定、入学安置、教育教学、康复训练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为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儿童提供辅助器具适配及服务,落实残疾人适配基本型辅助器具补贴制度,确保到年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服务率达到85%。

对在籍在校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予以资助

我省提出,提升特殊教育支撑保障能力。落实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补助。到年将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标准提高至每生每年元以上。落实学前、高中阶段生均拨款*策,继续向特殊教育倾斜。市、县(区)根据需要设立特殊教育专项补助经费,加强特殊教育基础能力建设。完善残疾学生特殊学习用品、干预训练及送教上门教师交通费补助等*策。落实残疾人就业补助资金支持残疾人职业教育*策。落实从学前到研究生教育全覆盖的学生资助*策,对在籍在校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幼儿)予以资助。

改善特殊教育办学条件。落实凡新建、改扩建学校应符合《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兴办特殊教育学校,强化民办特殊教育规范管理,确保特殊教育公益属性。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公民个人捐资助学。

依托江西省特殊教育融合资源中心,广泛开展融合教育指导和服务。大力推进市、县、乡镇特殊教育资源中心(教室)建设,到年,实现省、市、县各级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全覆盖。

教师职称评聘和表彰奖励向特殊教育教师倾斜

我省将优化特殊教育师资队伍建设。招收残疾学生5人及以上的普通学校和开展随班就读工作的普通学校(幼儿园)配备专职特殊教育教师。鼓励普通学校(幼儿园)招收特殊教育专业背景的教师。加强县级及以上特殊教育教研力量建设,每个县(市、区)至少配备一名专职或兼职特殊教育教研员。

加强特殊教育教师培养。支持省内高校办好特殊教育类专业,适当扩大普通高校特殊教育专业招生规模。建立江西省特殊教育骨干教师专家库,实施人才质量提升计划。

严格落实特殊教育教师津贴标准,保障特殊教育教师待遇。普通学校(幼儿园)在绩效工资分配中对直接承担残疾学生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给予适当倾斜。教师职称评聘和表彰奖励向特殊教育教师倾斜。

(南昌日报社全媒体记者吴跃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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